
关于市北区阜新路7号3号楼的住户们来说,迟迟办不下来的房产证一直是个令人头疼的难题。从2003年起,咱们连续购买了这儿的房子,可是10多年了,没有一户能顺畅拿到房产证。究竟是卡在哪儿了呢?
提起房产证的问题,孔先生很头疼。2011年,他从上一任住户手中买下这套38平方米的房子。不过,最初买卖时,仅有一份房子转让协议。
市北区阜新路7号3号楼住户孔先生:“我买的时分现现已过了两道手,我买的第二个人是个小青年,我买他的是38万,加上中介费40万。咱买的时分需求房产证,他说今后必定也就办了。合同上说的很详细,18个月就给办。”
孔先生拿出的这份房子转让协议中,甲方转让方为“青岛市南区房子改造开发处”,乙方涂写了两次后,更改为孔先生的姓名。协议中第六条写明:甲方自交房之日起18个月内不能准时为乙方处理产权,乙方有权退房,甲方退悉数房款并补偿乙方已付款8%的违约金。由于孔先生买房时刻较晚,甲方究竟为何迟迟不给住户办房产证,他也不清楚。就在记者采访时,楼长王女士来到了现场。
市北区阜新路7号3号楼楼长王女士:“我是2003年买的,(是最早那一批吗),对,榜首批买的。这个楼其时是塑料一厂的厂房改造的,咱们在买之前,咱们是在掖县路那里一个房管所上那去今后,其时卖房的人叫田明贤,他说的,咱们买房的时分他许诺18个月给咱们办房产证。所以咱们很定心就把房子买下来了,18个月往后去问他,找不到人了。”
最初卖房的人消失了,住户们办证的工作就放置下来了。王女士说,这栋楼共有62户居民,现在都没有房产证。前几年,几位居民还去相关部分咨询过,得到的答复让咱们很悲观。
本来,居民迟迟办不下房产证的原因,竟是卡在土地性质这一关。那么,已然是工业用地,甲方最初为何当作住所卖给居民,又许诺给办房产证呢?记者企图拨打转让协议中的甲方:青岛市南区房子改造开发处的电话。但通话显现用户不存在。
在采访过程中,有位住户告知记者,他们其时买房都是在市南区掖县路1号处理的,这个地址至今仍是个房管处,前两年他还为这事去找过。咱们的记者随即和这位住户动身前往掖县路。这次居民能得到一个说法吗,持续来看记者的查询。
龙华路房管所工作人员:“许多年了都没给俺办房产证,你其时买的产权性质或许便是个运用权。”
记者跟从住户孙先生来到他最初买房的地址,现在为市南区掖县路3号,院门口挂着青岛市市南区房产管理处龙华路房管所的牌子。一位工作人员表明,“青岛市南区房子改造开发处”的确曾在这儿工作。
龙华路房管所工作人员:“本来有这个当地,就在这。他其时在这工作。那个姓田的,能找着那个姓田的更好,咱们能联络上他吗,咱们都联络不到他。好多人找他。”
工作人员表明,阜新路历来就不归市南区统辖,这个房子改造管理处详细是取消了仍是搬走了,他也不清楚。
随后,记者又来到了坐落浙江路的市南区房产管理处。这儿的工作人员表明,“市南区房子改造开发处”历来不是他们的下属单位。
市南区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:“榜首他不是咱们的单位,第二他不是咱们的人员,第三卖的不是咱们的房子。呈现这样的问题也不是大哥这一起了,对咱们房管处也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,咱们也想赶快把这个问题解决了。”
采访进行到这,“市南区房子改造开发处”成为了一个无人认领的单位。那么,已然它不是房管处的下属单位,为何能毫不隐讳的在房管所内卖房子?所谓的“市南区房子改造开发处”究竟与市南区有无联系呢?记者联络了市南区相关工作人员。
市南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:“咱们了解了一下,这是一个企业,不是一个政府机关,与咱们市南区没有联系。仅仅这个企业注册的称号叫做房子改造开发处。”
记者登陆网站查询,发现这家企业是2001年4月9号建立的,注册地址是市南区掖县路1号,运营范围为房子运营、租借、中介服务。现在仍是在业状况。
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苗: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,我国土地运用是要经过规划答应的,在没有经过手续转批状况下,工业性质的用地是不能转为民用的,也不能用做住所建设,这种状况下房子想要过户就存在制度上的妨碍。”
律师表明,从合同的视点动身,转让方并不能达成为购房者处理房子过户的协议。因而,购房者可以经过以下两个方法维权。
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苗:“一种是要求解除合同,要开发商承当违约责任,假如购房者是好心的,他关于这个房子的土地不知情,是由于开发商歹意诈骗,导致他过错的购买了房子,这种状况下,开发商要承当违约责任,而且购房者可以要求房子的差价。另一方面,有些购房者不愿意解除合同,究竟这个房子现在在实践寓居运用,这种状况下依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当违约责任,由于在合同中开发商一般都要承当处理房产证的相关约好,开发商没有实行相关约好,购房者也可以单就开发商没有及时处理房产证提出补偿。”
由于许多现实现在现已无法查验,咱们只能经过现有的查询状况,来概括一下居民描绘的此事或许的时刻头绪:2001年,一家名叫“市南区房子改造开发处”的公司注册建立,工作地址是市南区掖县路1号,也便是后来的市南区房产管理处龙华路房管所的所在地。从2003年开端,这家公司把塑料一厂的厂房进行改造后,作为住所开端售卖,而且许诺18个月内办房产证。许多居民其时认为“市南区房子改造开发处”这家公司是政府部分,因而信认为真。但18个月后,担任卖房子的田姓担任人不知所踪,过后居民得知,厂房的土地性质居然为工业用地,假如不改动土地性质底子不或许办下房产证。至今看来,这件工作仍有许多疑点,或许还有许多隐情,可是,究竟现在还有60多户居民住在这儿,不能让这笔连续了十几年的“模糊帐”持续模糊下去,期望可以凭借行政手法或许法律手法,让本相真相大白,也给居民一个告知。
